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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萧萧良笙是我在小说《良人不离笙萧萧》中最喜欢的人物了,不是因为主角光环,而是因为作者静默微凉把这样的人物塑造的骨血丰满,三观正直,别的不多说,大家一定要亲自去读一读才知道这本小说的好处。【书友:不服就报警】
重新把视线投在倒在地上的尸体上,离萧萧打了一个寒噤,虽然这样的场面自己经常看见,但现在居然是和警察站在一起观察,着实有点惊悚。
两只手拿着衣服,往里面缩了缩,“喂,我先走了。”
良笙点头,示意自己知道了,离萧萧赶紧抽身离开,再呆下去,她的心脏一定会提前出现衰竭的。
直到重新坐上车,离萧萧这才松了一口气,将风衣拿下来,拿在手里把玩,不愧是新推出的服装,不管是材质还是质量都是一流的。
而在其右边的口袋里,离萧萧意外摸到了一个方方的硬硬的,类似于本子的东西,拿出来一看,才知道那是他的警官证。
照片上的他和刚刚看见的他一样,不爱笑,眉心微蹙,目光清冷看着前方,薄唇轻抿,唯一的区别就是照片的人要比他年轻许多,要显得更为稚嫩。
良笙?
这便是他的名字吗?
离萧萧的唇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,这良笙可是一个传奇,据说是一个天才少年,刚刚上任没多久,无数个令人头疼的案子,在他手里都一一破解了,手段干脆利落,为人处世老练,也有自己的一套原则。
按着年纪算起来,也有28岁了, 离萧萧不过也是二一年华,这良笙竟是和她差了整整七岁。
原本是收到了求救才赶过去,想不到晚了一步,让警察先到了,不过看这情况,那人应该已经先走一步,暂时性是安全的。
白皙修长的手指抓着风衣,轻笑出声,良笙,既然这外套是你自己给的我,那就恭敬不如从命的收下好了。
离萧萧本着这个心态,拿着警官证回了家,景彦已经做了饭,等着她来吃。
景彦和离萧萧都是孤儿,从小在福利院长大,在福利院中,景彦与她最玩得开,也算是名义上的青梅竹马了,虽然并没有男女之情,但胜似亲人,离萧萧予景彦也是颇为依赖。
“景彦。”离萧萧在沙发上坐下,叫景彦过去。
“怎么?”景彦挑眉,做了过去,见离萧萧手里拿着的衣服,眉头狠狠地一皱,以他的眼力怎么会看不出来,而且拿近了,还有一股淡淡的烟草味。
这可是男士风衣!
“你看看,良笙,被称为警界的神和救世主,仅仅在位期间三年,就破获了好多案子,并且从未失手,是警界中的一道光,指路明灯。”离萧萧半眯着眼睛,把警官证递过去。
“萧萧?你平日里胡闹也就罢了,我不管你,你现在怎么把注意打到警察身上去了,还是良笙?”景彦叹气,没有接过来,而是冲着离萧萧一通教育。
“我没有,这可是我正大光明拿过来的。”离萧萧打了一个哈欠,“不过是装作失足少女,可怜姑娘,靠一点眼泪博取了路人的同情,顺带得到了这位许大警官的垂帘,把他的外套奉献给我,事后又忙着破案,就把衣服留给我了,估计连他自己也想不到,自己的警官证会放在这里。”
失足少女?可怜姑娘?博取同情?景彦越听越不对劲,这人到底是干嘛去了,非得这样形容不可吗。
应该是继续被继母和自己的两个姐姐欺负,然后终无天日的生活在厨房吧。
古凝晴拿着手机,开了手电筒,白皙的肌肤上,一双眼睛格外的吸引人,此时夹杂着恐惧,红着眼眶看着离萧萧,可怜兮兮的吸了吸鼻子,脸颊的红晕似乎在控诉离萧萧的粗鲁。
手电筒的灯光被黑色的布遮住了,散着淡淡的光芒,不会引人注意,而且可以看清周围的环境。
警察到的时候,都围到那个男孩儿的身边,离萧萧迷蒙间只看到一个少年,在她面前蹲下,朝她伸出了手,只可惜她看不清少年的脸。
离萧萧的唇角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,这良笙可是一个传奇,据说是一个天才少年,刚刚上任没多久,无数个令人头疼的案子,在他手里都一一破解了,手段干脆利落,为人处世老练,也有自己的一套原则。
视线触及到尸体的时候,身子一僵,转手抓住他的衣服,声音僵硬:你看他的手上都是血,都是抓痕。
深吸了一口气,白嫩的手指握了起来,给自己打了打气,然后丹田一沉,尖叫出声,夹杂着恐惧以及无助,啊----然后像是疯了一样挣扎,险些再次摔到玻璃渣上,也亏得他力气大,要不然这个时候应该又会出现伤亡人员了。
我想了很久,除了是爱情,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词语形容,谁的时光衰败容颜,离人怎挽。